代理立场
原告(沈阳某文化传播公司)
核心案情
原、被告签订广告代理合同,约定原告为被告地产项目提供广告策划、投放执行等全流程服务,约定服务验收合格、原告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,被告按期付款。合同履行期间,原告按约完成全部广告服务工作,提交验收报告并足额开具对应发票,但被告无正当理由逾期拒付服务费,构成根本违约。
裁判结果
法院认定案涉广告合同合法有效,原告已全面履约,被告逾期付款构成违约,判令被告支付全部欠付广告服务费,并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。
本记录依律所提供的资料整理,涉及当事人信息作匿名处理;裁判结果与实际履行、执行情况应分别理解。历史案件不代表其他案件的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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