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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案

辽宁华禹律师事务所 · 案件记录

核心案情

被告人杨某某受他人指使,伙同他人使用本人银行卡协助转移电信诈骗犯罪赃款,涉案金额23.1万元,个人非法获利4900元。案发后,当事人被抓获后如实供述全部涉案事实,自愿认罪认罚、积极配合案件办理。

裁判结果

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以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,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,并处罚金1万元,依法追缴全部违法所得。

本记录依律所提供的资料整理,涉及当事人信息作匿名处理;裁判结果与实际履行、执行情况应分别理解。历史案件不代表其他案件的结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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