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雇主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案【(2025)辽0102民初8884号】

辽宁华禹律师事务所 · 案件记录

代理立场

被告(某财产保险沈阳分公司)

核心案情

某个体经销处为员工投保雇主责任险,保险期间内,一名员工在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受伤,经法定程序认定为工伤。该经销处以已向员工足额支付工伤赔偿为由,起诉要求我方保险公司赔付保险金2.23万元。

争议焦点

雇主责任险保险利益的法定认定标准、投保主体与实际用工主体不一致的法律后果。

裁判结果

法院审理查明,受伤员工的实际用工主体为案外第三方公司,涉案投保经销处对本次工伤事故不具备合法保险利益,依法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。

本记录依律所提供的资料整理,涉及当事人信息作匿名处理;裁判结果与实际履行、执行情况应分别理解。历史案件不代表其他案件的结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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