代理立场
原告(包某、邓某夫妻)
核心案情
当事人通过拆迁置换合法取得本溪两处临街商铺产权,2015年与某商业管理公司签订为期3年的商铺租赁合同,约定年租金4万元。合同期限届满后,被告无正当理由持续占用涉案商铺,自2021年9月起无故拖欠、停止支付租金,同时恶意抗辩主张自身为商铺产权人、双方不存在租赁关系,但其此前提起的产权确权诉讼已被两级法院依法驳回。
裁判结果
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认定,案涉租赁合同合法有效,合同到期后被告持续占用商铺,双方形成合法不定期租赁关系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立即腾退涉案商铺,并按照4万元/年的标准,足额支付2021年9月20日起至商铺实际腾退之日止的全部场地占用费用。
本记录依律所提供的资料整理,涉及当事人信息作匿名处理;裁判结果与实际履行、执行情况应分别理解。历史案件不代表其他案件的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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